2023年4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Sodium Gluconate)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裁定若取消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及其對歐盟產業的損害會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繼續維持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裁定山東凱翔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on Biochemical Co., Ltd.)的傾銷幅度為5.6%,青島科海生物有限公司(Qingdao Kehai Biochemistry Co. Ltd.)的傾銷幅度為27.1%,中國其他公司的傾銷幅度為53.2%。涉案產品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2918 16 00,歐盟TARIC編碼為2918 16 00 1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2009年8月11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發起反傾銷調查。2010年10月28日,歐盟委員會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15年10月27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7年1月19日,歐盟委員會對中國葡萄糖酸鈉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繼續維持對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2022年1月18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編譯自:歐盟委員會網站)
(潘曉君編譯)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R0752&from=EN